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皕盛公司新线净化地面改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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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3-20 17: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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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名称: 皕盛公司新线净化地面改造施工工程

2、招标人: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皕盛公司原生产建筑片厂房环氧地坪不能满足汽车级胶片净化地面要求,现拟对原地坪进行改造,将原环氧地坪加装201不锈钢花纹板地面(面积约1980平方,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花纹板厚度为δ2.5(实厚≥2.45),供货、安装施工总承包,其中包含原环氧地坪损坏处和局部不平整处,修补找平;现场门边等处的防撞栏杆对安装的影响投标时需考虑。。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

工程地点:巢湖市安徽皖维集团公司内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需在40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需提供1份不锈钢净化地面施工相关业绩。

6、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2024年3月19  日起至2024年3月 30 日每天8:30-11: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登录“优质采”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200元,售后概不退换。

汇款信息:

开户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巢湖支行

账号:1315068509022118333

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经理     

联系电话:  0551-82189830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经理

 话:0551-82189830    

 箱:wwztbb@163.com

2

工程名称

皕盛公司新线净化地面改造施工工程

3

建设地点

巢湖市皖维路56号皖维集团公司

4

工程规模

详见招标招标公告

5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招标公告

6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在40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工程内容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0

投标有效期

开标日之后的90日历天

11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联系踏勘

踏勘联系人:叶工    15156569120

13

提交问题及答疑时间

提交问题时间:2024年03月 31 18:00

提交问题及答疑形式:书面形式+“上传优质采”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将在收到所有澄清文件后,及时对有必要进行答复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该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投标文件份数

5份:正本1份,副本4份(须胶装)

15

控制价

控制价¥709350.22元(含暂列金¥6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673882.7元(含暂列金¥60000元),高于投标限价为废标。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皖维集团开标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 03日14:30前

17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 03日14:30

开标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皖维集团开标室

18

评标办法

有效最低价法

19

合同协议书签 署时间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

20

特别约定

1、 本工程位于皖维公司厂区内,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公司有关安全、环保、防火、禁烟、防盗等管理规定。

2、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处置外运,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其投标报价中。因承包人施工造成的环卫和环保处罚等,其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本工程施工场地有限,承包人需充分考虑道路运输困难、材料堆放受限等情况,投标前需认真仔细踏勘现场,并将其可能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其报价中。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增加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若承包人因洽商核价意见不一致拒绝执行,或采取停工、怠工、降低质量标准等,将构成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酌情扣除承包人工程款,直至解除合同。

5、本工程施工时,车间正常生产,可能会有影响承包人作业效率,同时增加施工难度及措施费,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统一指挥协调,不得影响发包人生产安全,并且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

21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壹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账户(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招标人账户):

开户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巢湖支行

账号:131506850902211833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本工程合同签订后7日内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22

合同签订及履约

中标人在收到发包人的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7日内,发包人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因承包人原因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或承包人没有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有权拒付承包人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并给予承包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

23

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等要求,参考有关定额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清单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要求、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单价合同。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报价规定和合同主要条款中关于充分考虑本工程合同价款包含风险范围内的内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规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出现时,一律不允许调整合同单价。但设计变更、暂定价部分按合同约定调价。

5、措施费项目为投标人依据图纸和各自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自行设定,投标人所报的措施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及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涉及的措施费用,措施费中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各项措施费用项目。

6、本项目清单中的暂定量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综合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24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中标人应按中标费率为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6%向招标人委托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支付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税费自理。